第177章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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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恒闭上眼,在脑海中构造出现场的模型,将那一点烟灰置于现场的地面。
根据他个人的习惯,抽烟的时候靠墙,这点烟灰应该距离一侧墙面更近才对。
但现场除了凹进去的那面墙,它两边的墙壁下方都是没打理好的草丛,草能到人脚踝,死者的鞋底没有践踏草坪沾上的汁液。
也就是说,邓泽抽烟的时候并没有靠近墙壁,而是更靠近男厕所的窗户。
烟灰的距离在窗户正中,距离很近,他可以靠在窗户旁边的墙上抽完烟,将烟扔到地上碾灭。
可是事实如此的话,凶手又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将邓泽抽过的烟头销毁的呢?
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等人行为。
难道凶手不想让人知道邓泽曾经在这里等待过一段时间?
不,也不可能。
根据几位朋友的供述,他们都知道今天邓泽会跟那位网名叫小羊的女士进行一场约会,只是这场约会在邓泽被蝎子气得离场之后是否还有效,无人知晓。
单从这个结果来看,约会仍然有效。
抛去蝎子这个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女人,剩下四个无法自证的人更为可疑。
小羊,自称因为邓泽戴死人戴过的表而觉得晦气,所以单方面违约,蝎子和小鹿离场之后,她去女厕所补了下妆,就打车离开了酒吧。
她是否只是进入了女厕所,并未进入男厕所,全是她的一面之词。
那段时间除了他们几个人之外就是那两个小女孩靠近过厕所,但两个小女孩在柳青岚和唐曌以及酒吧前台的帮助下联系上了家人,并且前台小姐姐主动送她们回家。
这两个小女孩也有着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离场的顺序是邓泽,两位男士,柳青岚和唐曌,蝎子,小鹿,小羊。
邓泽离开之后是去了男厕窗外等候这件事毋庸置疑。
那两位男士叫阿枫的说自己吹风醒酒,沿着道路的另一个方向一直走就能走到家。
叫阿弈的那位直接否认了自己曾经离开过酒吧,说他朋友在这里有聚会,他离场之后就去那边赴约了。
至于为什么蝎子没能在酒吧里找到他,他说是因为酒吧内光线不好,他坐在人群的最角落,注意不到他也很正常。
这一点经过他的朋友认证,能够证明他确实是半途过来,案发前后正在喝酒,加入的时间正好在和阿枫尿遁离场之后。
“师父,您说这个崔嘉弈,他就算是个私生子,他已经跟他妈住进了邓家,还能缺钱?而且他往游戏里充的钱不知道能买多少回单了,他至于逃单吗?”吴桐声看一半跑过来打扰他的思路,就像来分享零食的笨狗。
蒋恒听一半就知道他没仔细看口供,“崔嘉弈虽然是个私生子,但他父亲对他的要求比对邓泽更加严格。看这意思,邓家以后应该是要交到他的手上。”
吴桐声没听明白,“他以后要继承家业,跟他不买单有什么关系?”
“崔嘉弈的口供上写了,用的是父亲的副卡,所以每一笔账目他都看得一清二楚,酒吧夜店这种项目有他哥邓泽作为前车之鉴,他被父亲严格禁止出入这种场所。”
“我懂了,那他也没少进出啊,就是不掏钱,拿物件跟人换。”
蒋恒手动把他手里的口供翻到对应的那一页,“人情往来和酒吧买单不是一个概念。”
“那倒是。”吴桐声有些兴致缺缺,“我还是想不明白那烟灰怎么会在那。抽完烟扔过去得劈叉碾灭了吧。”
重点是别的地方又没沾上烟灰,他人站在那,碾灭了烟灰之后,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一动没动。
如果是大跨步去碾烟,应该会在落脚处再留下一处痕迹才对。
蒋恒抬头看了眼他正背靠着桌子的动作,“他抽烟的动作应该跟你现在这副德行差不多。”
吴桐声低头看了看,“您是说他靠在窗台上抽烟,就一直背对着窗户等人?他要是不想让人认出来那不是躲旁边犄角旮旯就能成的事儿,至于这么麻烦吗?”
“不一定是不想被人认出来。”蒋恒端起完全冷掉的可可放到嘴边,“可能只是像你一样,靠着舒服。”
但具体怎么想的,只有死了的本人才知道。
“那就不一定是熟人,也可能是随机作案,邓泽就是那个倒霉蛋!”吴桐声一拍脑门,“这不就是一根鱼线的事儿,多简单。”
“你——”
他没给蒋恒说话的机会,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有个人进了厕所,跟邓泽吵了一架,然后趁着他转身的机会掏出鱼线将人勒死,然后把人摆成了跪着的姿态。”
蒋恒倒吸一口冷气,“你特么踩我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吴桐声立刻清醒过来,“要不我去给您买点钙片补补?”
“不用,继续说。你说说,为什么会把人摆成跪姿?”
他想了想,“这么有羞辱性质的行为,为了让死者表示忏悔?可能邓泽在冲突过程中冒犯了他的父母或是其他重要的亲人朋友,所以一怒之下......”
酒精确实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但蒋恒依然认为没有那么简单,“这一套行为太过顺畅,临时起意绝对做不到如此行云流水。”
首先,他要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条件下将人勒死。这一点在酒吧这种极其嘈杂且有舞台表演点燃气氛的环境中不难做到。可是要在这一点上加入争吵这个前提,那不惊动其他人这一点就会变得棘手许多。
其次,凶手行凶之后,先是将邓泽摆成了跪着的姿势,再是将他脚下的烟头用某种手段捡起,把鱼线一段穿过纱窗的孔洞,最后关上纱窗,全部操作时间用了不到五分钟。单纯的与人发生口角后冲动行凶真的能做到如此细致吗?
最后,在人的臂长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下,死者当时的姿势应该就是放松地靠在窗台上,只可能距离窗户更近,不可能更远。如果死者生前真的与某人发生过冲突,他为什么又会用背部对着窗户,距离还如此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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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他个人的习惯,抽烟的时候靠墙,这点烟灰应该距离一侧墙面更近才对。
但现场除了凹进去的那面墙,它两边的墙壁下方都是没打理好的草丛,草能到人脚踝,死者的鞋底没有践踏草坪沾上的汁液。
也就是说,邓泽抽烟的时候并没有靠近墙壁,而是更靠近男厕所的窗户。
烟灰的距离在窗户正中,距离很近,他可以靠在窗户旁边的墙上抽完烟,将烟扔到地上碾灭。
可是事实如此的话,凶手又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将邓泽抽过的烟头销毁的呢?
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等人行为。
难道凶手不想让人知道邓泽曾经在这里等待过一段时间?
不,也不可能。
根据几位朋友的供述,他们都知道今天邓泽会跟那位网名叫小羊的女士进行一场约会,只是这场约会在邓泽被蝎子气得离场之后是否还有效,无人知晓。
单从这个结果来看,约会仍然有效。
抛去蝎子这个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女人,剩下四个无法自证的人更为可疑。
小羊,自称因为邓泽戴死人戴过的表而觉得晦气,所以单方面违约,蝎子和小鹿离场之后,她去女厕所补了下妆,就打车离开了酒吧。
她是否只是进入了女厕所,并未进入男厕所,全是她的一面之词。
那段时间除了他们几个人之外就是那两个小女孩靠近过厕所,但两个小女孩在柳青岚和唐曌以及酒吧前台的帮助下联系上了家人,并且前台小姐姐主动送她们回家。
这两个小女孩也有着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离场的顺序是邓泽,两位男士,柳青岚和唐曌,蝎子,小鹿,小羊。
邓泽离开之后是去了男厕窗外等候这件事毋庸置疑。
那两位男士叫阿枫的说自己吹风醒酒,沿着道路的另一个方向一直走就能走到家。
叫阿弈的那位直接否认了自己曾经离开过酒吧,说他朋友在这里有聚会,他离场之后就去那边赴约了。
至于为什么蝎子没能在酒吧里找到他,他说是因为酒吧内光线不好,他坐在人群的最角落,注意不到他也很正常。
这一点经过他的朋友认证,能够证明他确实是半途过来,案发前后正在喝酒,加入的时间正好在和阿枫尿遁离场之后。
“师父,您说这个崔嘉弈,他就算是个私生子,他已经跟他妈住进了邓家,还能缺钱?而且他往游戏里充的钱不知道能买多少回单了,他至于逃单吗?”吴桐声看一半跑过来打扰他的思路,就像来分享零食的笨狗。
蒋恒听一半就知道他没仔细看口供,“崔嘉弈虽然是个私生子,但他父亲对他的要求比对邓泽更加严格。看这意思,邓家以后应该是要交到他的手上。”
吴桐声没听明白,“他以后要继承家业,跟他不买单有什么关系?”
“崔嘉弈的口供上写了,用的是父亲的副卡,所以每一笔账目他都看得一清二楚,酒吧夜店这种项目有他哥邓泽作为前车之鉴,他被父亲严格禁止出入这种场所。”
“我懂了,那他也没少进出啊,就是不掏钱,拿物件跟人换。”
蒋恒手动把他手里的口供翻到对应的那一页,“人情往来和酒吧买单不是一个概念。”
“那倒是。”吴桐声有些兴致缺缺,“我还是想不明白那烟灰怎么会在那。抽完烟扔过去得劈叉碾灭了吧。”
重点是别的地方又没沾上烟灰,他人站在那,碾灭了烟灰之后,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一动没动。
如果是大跨步去碾烟,应该会在落脚处再留下一处痕迹才对。
蒋恒抬头看了眼他正背靠着桌子的动作,“他抽烟的动作应该跟你现在这副德行差不多。”
吴桐声低头看了看,“您是说他靠在窗台上抽烟,就一直背对着窗户等人?他要是不想让人认出来那不是躲旁边犄角旮旯就能成的事儿,至于这么麻烦吗?”
“不一定是不想被人认出来。”蒋恒端起完全冷掉的可可放到嘴边,“可能只是像你一样,靠着舒服。”
但具体怎么想的,只有死了的本人才知道。
“那就不一定是熟人,也可能是随机作案,邓泽就是那个倒霉蛋!”吴桐声一拍脑门,“这不就是一根鱼线的事儿,多简单。”
“你——”
他没给蒋恒说话的机会,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有个人进了厕所,跟邓泽吵了一架,然后趁着他转身的机会掏出鱼线将人勒死,然后把人摆成了跪着的姿态。”
蒋恒倒吸一口冷气,“你特么踩我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吴桐声立刻清醒过来,“要不我去给您买点钙片补补?”
“不用,继续说。你说说,为什么会把人摆成跪姿?”
他想了想,“这么有羞辱性质的行为,为了让死者表示忏悔?可能邓泽在冲突过程中冒犯了他的父母或是其他重要的亲人朋友,所以一怒之下......”
酒精确实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但蒋恒依然认为没有那么简单,“这一套行为太过顺畅,临时起意绝对做不到如此行云流水。”
首先,他要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条件下将人勒死。这一点在酒吧这种极其嘈杂且有舞台表演点燃气氛的环境中不难做到。可是要在这一点上加入争吵这个前提,那不惊动其他人这一点就会变得棘手许多。
其次,凶手行凶之后,先是将邓泽摆成了跪着的姿势,再是将他脚下的烟头用某种手段捡起,把鱼线一段穿过纱窗的孔洞,最后关上纱窗,全部操作时间用了不到五分钟。单纯的与人发生口角后冲动行凶真的能做到如此细致吗?
最后,在人的臂长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下,死者当时的姿势应该就是放松地靠在窗台上,只可能距离窗户更近,不可能更远。如果死者生前真的与某人发生过冲突,他为什么又会用背部对着窗户,距离还如此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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